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铁路运输收入专项管理评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铁路运输收入专项管理评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地方铁路运输企业为部分地区运送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取得的这些运输收入能否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因此,你单位运送的货物,如果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则相应取得的铁路运输服务收入,可按照8号公告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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