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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政策,铁路运输政策与法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铁路运输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铁路运输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关于铁路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
  2. 货运量是怎样计算的?
  3. 制定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意义?
  4. 2023年社保一次性补缴五年新政策?

关于铁路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

法律有《铁路法》 行政法规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430号令)《铁路留用土地办法》法规性文件有《国务院关于保护铁路设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意见的通知》《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还有一些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再有就是铁路内部执行的相关规章,实在是太多了!

和铁路客运相关的法律有:《铁路法》;行政法规有《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430号令)《铁路留用土地办法》、法规性文件有《国务院关于保护铁路设施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铁道部关于发展中央和地方合资建设铁路意见的通知》、《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等等。

铁路运输政策,铁路运输政策与法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还有一些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等。

货运量是怎样计算的?

  1、发送货物吨数是指货物在发送站(港)始发的货物重量。表明物质生产部门交给运输业运送产品数量,也说明运输业满足国民经济对运输需要的程度,它直接关系运输工具调度。国家计划的货运量,就是按发送吨数计算的。

  2、到达货物吨数是指到达目的站(港)的货物重量。它是从一批货物的运输已经完成的角度来反映运输业的成果。它能准确地反映货物运输的最终结果。通过运到站(港)所在地区的产品种类和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地区的经济特征并表示此地区还需要其他地区供给的产品种类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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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运送货物吨数是指运输企业为完成运输任务而从事运送工作的货物重量,一项运输任务由同一运输方式、同一运输企业来完成时,发送、到达和运送货物吨数都是相同的。但是当它由不同的运输企业来承担时,运送货物吨数的计算方法就不一样了。这主要发生在铁路运输上。由于全国铁路划分为若干个铁路局,对于仅仅通过的铁路局来说,就只有运送货物吨数而无发送或到达货物吨数。

  对于公路水路而言,其货运量按报告期到达货物数量统计,即报告期内已送达目的地并卸完的货物数量为该报告期的运输量

制定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意义

为了维护铁路旅客运输的正常秩序,保护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制定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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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具体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应该履行的基本职责和各项工作标准要求;同时明确了旅客乘坐火车托运行李包裹的基本义务。对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问题的善后和赔偿做出了基本规定。

2023年社保一次性补缴五年新政策?

一、适用范围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实施期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办理流程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四、资格认定。

各省要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_a***_]审核。社会保险登记部门审核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时,应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补缴费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铁路运输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铁路运输政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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